(2)事实与理由。
这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也可以说是关键部分,主要是说清楚为什么提出答辩请求的理由是什么?大体分为几个方面:
一是就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原告在起诉状中提出的事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如果全部不属实,就应全部予以否认,如果部分不属实,则部分否认。被告在否认的同时,需要提出客观事实的事实情况予以证明。切不可凭空地否认,最好是能提出反面的证据来予以支持。所谓的反面证据,是指两种,一种是指直接与原告所提的证据可对抗的证据,另一种是指可以否定原告所陈述的事实的证据。
二是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事实改变了,相应的法律势必会改变。这部分的论述可以从简,因为事实胜于雄辩。
三是对之前答辩请求的呼应。强调自己的答辩请求,引起法院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