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女方户口如何迁出
户口,通常称之为户籍。《辞海》(1989年版)中对户口一词的解释是:“住户和口的总称,户有户主,户内每一成员(即人)称一口”。户口指的是户数和户内的人口数。
离婚后女方迁出户口的程序如下: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当事人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其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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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对女方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依婚姻法对女方的特殊保护规定而提出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抗辩的,应当举证证明:
(一)、解除婚姻关系主张的提出是在女方怀孕、分娩或中止妊娠等特定时期内;
(二)、不存在法院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