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证据不认定
有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诉时,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都会被法庭否定。
注意搜集六类关键证据
一 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抓获有超过普通朋友关系的行为举止(如:拥抱、亲吻,柺胳膊等),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六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无疑第五类途径是收集证据最容易的,斯缔尔调查服务公司多年从事于婚姻调查事务,调查员积累了多年丰富的经验,在您孤立无援的愿意为您伸出援助之手。
(一)由第三者(婚外恋)引发的离婚案件应提供的证据
①有过错方的行踪和与人交往的情况;
②非法同居、接触的现实影像资料;
③婚姻关系证明;
④离婚理由的全部事实证据;
⑤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
⑥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⑦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
⑧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⑨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⑩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
(二)家庭案件应提供的证据
抚育案件:
①户口簿或其他证明被告负有抚育义务的证明材料;
②属离婚后的子女抚育纠纷,应提供离婚证据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③有关双方经济收入及抚育能力的证明材料。
扶养案件:
①原、被告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②原告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关经济状况及身体状况的证明材料;
③有关被告经济收入和经济负担能力的证明材料。
赡养案件:
①原、被告之间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据材料;
②原告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关经济状况及身体状况的证明材料;
③有关被告经济收入和经济负担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要求解决住房的,应提供双方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⑤要求变更赡养费的,应提供原承担赡养费数额的协议书、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