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要起诉离婚,不想离婚的一方该怎么应对呢?首先,如果是女方不想离婚,那应该首先看是否具备法定的不能离婚事由,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终止壬辰半年内、哺乳期内的,男方是不能够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如果属于上述情形的,女方可以以此理由进行答辩。离婚是婚姻关系的解除,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婚姻期间的收入,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男方要求离婚,女方可以要求分割财产,男方如果考虑到离婚的这些成本,就会重新考虑自己的离婚主张了。对于两岁内的婴儿,女方有优先的抚养权,所以如果男方想要孩子,女方可以再协议的过程中,表明态度,让男方明白离婚后,自己将很可能失去孩子抚养权。有些不想离婚得人,感到自己受到了委屈,总是在庭审过程中,在法庭上哭诉对方如何婚外情、如何对不起自己,其实这样会产生相反的后果,这样容易被法庭认定为双方感情破裂,反而被判离婚。所以既然不相离,就不要说那些对自己不利的话啦,就表明你的态度:不想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