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离婚各带孩子的能生二胎吗 3种情况下政府不允许

2016/12/26 21:53:27 作者:M21-liuj… 来源:女物情感网
“父母离异后一方又生育子女,还算是独生子女吗?能否享受单独两孩政策?”“独生子女父母离异后与其他有子女者结婚,但均未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一起看……

父母离异后一方又生育子女,还算是独生子女吗?能否享受单独两孩政策?”“独生子女父母离异后与其他有子女者结婚,但均未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原独生子女是否可依据单独两孩政策提出再生育申请?”……昨日,是两孩政策正式实施的第五天,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离异重组家庭、特殊单独身份界定等典型问题以及常见问题共20个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离异重组家庭

这四种情况,有的可以生二胎

1、独生子女父母离异后与其他有子女者结婚,但均未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原独生子女可以提出再生育申请。

2、独生子女父母离异后,双方重组家庭并再生育子女,原独生子女不能再算作独生子女,不能提出再生育申请。

3、再婚夫妻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不符合“单独两孩”政策。

4、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但第一个孩子系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补办婚姻登记手续并接受处理后,可以按照单独两孩政策生育第二个孩子。

是否违法

以3月20日为界限

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之前,单独夫妻已经怀孕但没有生育的,如何处理?对于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之前已经生育的符合单独条件的夫妻,又该如何处理?

据介绍,判断单独夫妻生育第二个孩子是否符合我省单独两孩政策,以孩子出生日期为准。在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之前单独夫妻已经怀孕,但孩子在政策实施前(2014年3月20日)未出生的,应按照规定,及时申请办理再生育申请审批手续。

在违法生育处理上,以《条例》修改后的实施时间作为我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时间界限。单独两孩家庭在《条例修正案》实施前生育的,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解答疑问

要征收社会抚养费记者发现,四川省人口计生委、成都市人口计生委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热线电话等方式,针对网友和市民的提问,第一时间做出了详细解答。

1.杨女士:你好,我是符合单独政策,32岁,预产期是4月份,但是我身体不好,有高血压,糖尿病,瘢痕子宫,帆状胎盘。医生建议提前手术,另外,老公在外地上班,证件未在四川,请问能在生后补办手续吗?补办会罚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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