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服刑人员服刑期间配偶提出离婚,可在本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法定程序到监狱开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根据具体情节予以判决。
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坐牢一方不同意协议离婚该怎么办?女方可寻求法律途径进行离婚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