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
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已经破坏了婚姻中应互负贞操的原则,伤害了夫妻感情。为此,在此种情形下,无论是过错方还是非过错方提出单方离婚诉讼,法院都应予以受理,在经调解无效,夫妻双方确已感情破裂的前提下准予离婚。
(三)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这里所说的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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