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假离婚”难以撤销
既然离婚不是双方真实目的,那么,当事人可以据此主张撤销“假离婚”吗?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只要离婚时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登记离婚,则离婚就是合法有效的。无论离婚的真实目的是什么,都不影响离婚登记的效力,当事人以“假离婚”为由,要求撤销离婚登记的,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上一页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