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一个关系人性、感情与家庭社会综合性的问题,不妨先看以下有可能存在或发生的关系:
陌生人——朋友——恋人——爱人;
陌生人——朋友——情人——朋友;
陌生人——朋友——情人——形同陌路之人——甚至仇人……
假如你们曾经或已经是情人关系,现在想问的就是情人之后,还会不会做朋友的话,那我告诉你,世间情物千变万化,情人过后仍然做朋友的当然也大有人在,这也是没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就像陈奕迅《十年》歌中唱到那样:“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可你想过没有,如果真能的话,那么又为什么能呢?那就要看看这种情人关系当初建立发生的情形与双方心态,荒食将在严谨的分析中解答。
解析二种可能:(网友如果要在现实中套用的话无非只需自行进一步深化一下和拓展外延而已,相信万变不离其中。)
要么你们当初从一开始就都只是抱着玩玩而已,分手与否亦无所谓,彼此还制定了相关游戏规则。出于寻找新鲜刺激,互相满足生理需要(不过我相信女方最多的还是为了寻求心理上的慰藉需要和受到权力与金钱的欲望以及爱慕虚荣的驱使)抑或赶时髦追时尚等等。尽管双方你情我愿,但却由于并非出于动真感情,而是因为彼此动机与目的互动作用形成互补,才促成了以后的这种情人关系。与其自我美化说成是感情的一种补偿,不如说是一种见不得光,说不出口的交易。即便以后分手还能做朋友,那也是各自怀有不再单纯的目的。而在这种情况下造就发生的情人关系,通常是非常不牢固的。它往往会伴随着双方或单方的爽约而破坏了原有的游戏规则,或者由于一方、双方当初目的和动机的突然逆向转变而遭到迅速的土崩瓦解。速度之快,只在顷刻之间!
解除这种关系之后,做朋友的可能性往往不大。
或者其中必定有一方,正在独自为这份明知得不到的爱,默默地作出牺牲和付出而无怨无悔!
在这种情况下造就发生的情人关系,相对而言比较牢固。但这种情况下造就的情人关系,比上一种情况相对更要痛苦。女方受到的伤害相对较大。这种情况下的情人关系解除之后,即便还能够做朋友,相信对女方的肉体和身心也绝对是一种摧残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