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当事人只要办理完离婚登记,婚姻情况为单身,当场予以办理单身证明。为什么要开具单身证明呢,单身证明有什么用?大部分人开具这个证明是为了买房、办理银行贷款需要,有些时候是工作单位需要开具,当然涉外婚姻、出国、继承财产类活动也需要提供单身证明。
根据规定,婚姻登记处能够为三类人出具单身证明,分别为到了法定结婚年龄,但未结婚的;离婚后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再婚的;丧偶后到目前为止没有再婚的。
当事人离婚的,只要有离婚证就能证明没再结婚,因为再婚时,离婚证就要注销或者回收,所以这类人群的证明很好开。而对于丧偶或没有再婚的、未结过婚的,在开具婚姻证明时,先要到婚姻登记处审核资料,通过后,工作人员会给出一个时间段,当事人再到档案局,查阅该时间段内当事人的婚姻登记资料,并开具证明,最后再由婚姻登记处据此出具单身证明。因为婚姻登记机关的资料一般都交由各县区档案局管理。办理一份证明,手续齐全的当事人需要跑两个部门。
开单身证明需要什么资料?
开具单身证明一般需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等证件。
军人开具单身证明需要的资料
军人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由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其他人由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