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重点要谈的当然不是这种因外界人为因素干预而导致的夫妻分居,因为其他人的反对(包括父母)或是极力促成,并非夫妻本身因素所致,处理起来看似很棘手而其实完全可以简化处理,爱则合,不爱则分,没有必要顾及太多。现当今更多可能遇到的情况是,夫妻因为学业事业因素而导致的长期两地分居,
这种情况从妇女解放融入社会就开始存在,妇女不再是男人的附属物,女人也有自已的学业事业和追求。计划经济年代,由于工作都是组织分配安排,那个年代的男人或女人,拥有一份正式稳定的工作是无尚的骄傲,谁都不愿意主动放弃自已的工作事业,于是分居有时真的不可避免,那个年代的夫妇如果两地分居也许只能选择苦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