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年龄是按照出生后的年限来确定的个体比较客观的年龄。而心理年龄指依照个体心理活动的健全程度确定的个体年龄。其主要依据是:
(1)个体在社会实践中发展起来的, 以思维和语言为核心的认知、情感和意志相统一的心理活动过程;
(2)个体构成意识活动的独特心理组织系统。
划分自然年龄时期有许多种, 一般分为三个时期: 出生到19岁是未成熟期, 20岁到59岁是成熟期, 60岁以上是衰老期。处于同一自然年龄时期的个体, 其心理成熟或衰老的状况, 是不完全一致的, 即处于未成熟期的少年可能心理已很成熟, 有些自然年龄已进入成熟期的个体并不一定已进入心理的成熟期。
心理年龄的优点在于反映个体的真实能力, 其缺点是测量困难。各国心理学家正进行各种能力、智力测定和兴趣、动机、态度、行为的测验, 以求制定一套完整的标准量表。测量:亦称“智力年龄”,简称“智龄”。根据智力测验所测定的智力发展水平而定的年龄。
先取一组有代表性的儿童样本,通过智力测验测出他们平均智力发展水平,即代表这个年龄的智力年龄。在正常个案(即统计上平均水平的个案)中,智龄是与实足年龄(CA)相等的。如某一儿童智龄较实龄大,即较一般同龄人智力高;如某一儿童智龄较实龄低,即较一般同龄人智力低。
智力年龄概念首先由W.L.斯特恩提出,但A.比纳以测验为依据来使用这个概念,即是以年龄为单位的智力测验计分技术,由此得出的测验分数为智龄,它表示一个人的智力年龄达到某一年龄水平。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感觉动作功能评估评估儿童的平衡能力、节奏与韵律、肌力和方向感。考察儿童在上述基本能力方面是否落后于实际年龄的发展。知觉—动作测验,采用视动统合测验评估儿童的视知觉与手动作的协调能力。这种知觉—动作统合能力是制约儿童做作业质量和速度的一个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