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在日常生活中听到许多讽刺“书生气”的话。说某人喜欢按书本教条来做事,固然可以叫他书生气;说某人有点理想主义,也可以说他是书生气;说某人不通人情世故,可以叫他书生气;
一个人敢于坚持按正义的原则行事,我们也可以说他是书生气;说一个人好照规矩办事,坚持原则,不按照潜规则行事,也可以叫他书生气;说某人心地善良,不肯加害无辜,还可以叫他书生气。
因为这后面的价值标准其实就是中国古人概括的“恨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因此,在我们这个社会,一个人一经被沾上了“书生气”的评价,那么实际上是被持了完全否定的态度,其后果仅次于被判处了死刑,很快就会在众人的眼里变得迂腐可笑的样子。
于是,我就很认真地考察我们这个社会的书生气是怎么来的。它为什么会产生?这种书生气究竟是什么?读了吴思先生的《潜规则》,里面有一段话,其实给中国的“书生气”下了很好的注脚。
他说:中国人实际上都接受过二次教育。第一次接受圣贤的教育,其教育效果就是:满口仁义道德;第二次就是接受社会大染缸的教育,或者人间潜规则的教育,教育的效果就是:一肚子男盗女娼。
从这段话里来看,所谓的书生气实际上就是接受了第一次教育,却没有能够很好地完成为第二次的潜规则教育的转型那类人。他们只知道圣人的“仁义道德”,却不肯来一个一肚子“男盗女娼”。于是,他们成了古老经书的忠实笃行者,他们听从圣人的话,“虽千万人,吾往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