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应该由女方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