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对他说;“卖肾这事虽然能赚大钱,但国家不允许,是非法交易,所以你只能换个名,给医院说是换肾人的亲戚,自愿捐献,这事才能成,而且事后还要永远保守这个秘密,否则法律也会追究到你。”
经过一系列检查、化验,他与换肾人的配型不成功,他感到很失望。失望的并不仅仅是他,知道结果后,本来精心照顾他的李某和几个同伙马上变脸,不仅要他赔偿几天管吃管住的损失,还反咬他自己一个人非法卖肾,要把他交到派出所,并以此威胁让他给家人打电话汇钱。他心里很害怕,找了一个机会,借口上厕所,跑了。
化险为夷后,刘鹏刚想去公安机关报警,但转念一想,自己卖肾本身就不对,弄不好也把自己抓进去了,便忍气吞声地回到了西安。
回到西安后,刘鹏刚仍是游手好闲,经常上网聊天、打游戏,看到QQ群的求购人体器官的广告,联想到自己的遭遇,刘鹏刚的“灵感”渐渐被激发起来了:我为什么不能如法炮制呢?他把自己的遭遇和想法告诉了经常一块儿泡网吧的齐军、徐青、吴重阳、刘飞4个朋友,没想到大家一拍即合。
2009年11月21日,刘鹏刚在“河北肝肾QQ群”上看到山东人董某在网页上留下的有人要出售眼角膜的告示,便与齐军、徐青、吴重阳、刘飞4人商量好分工,打董某的电话,告知“西安有人要买眼角膜,请速来西安。”
次日,董某就带着一个东北男子孙某从济南坐火车赶往西安。23日上午,双方约好在西安南郊八里村一个天桥下碰面。刘鹏刚借了一辆面包车和徐青打前站,董某和那个姓孙的东北人上了刘鹏刚的车。车行走一段后,齐军、吴重阳、刘飞又上了车,董某两人感觉情况不妙,但已经来不及了。车上的几个人把他们拉到车后排,说:“我们是派出所的,你贩卖人体器官,少说也得蹲几年牢”,然后,刘鹏刚一伙用透明胶带把他俩的眼睛和手脚都缠住了,固定在后座上。
刘鹏刚5人随后将董某和孙某带到一个房子里,殴打董某,索要20万元。一番讨价还价后,董某同意2万元了事,便让家人给他的银行卡打钱。家人打了4000元,就被刘鹏刚一伙取走,并“拿”走了董某身上的手机。
2009年12月8日,刘鹏刚在网上一个肝肾QQ群里,发现山东人王某求购肾,一个西安人称有肾源。刘鹏刚便冒充卖肾的西安人和王某联系,一伙人将王某骗至西安北郊张家堡后,用仿真枪威胁王某,从王某银行卡上取走2.1万元“保密费”。
董某和王某报案后,刘鹏刚、齐军、徐青、吴重阳(刘飞在逃)被公安人员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