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7月6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王兴夏 通讯员岸芸) 替朋友庆生,酒足饭饱后,几名醉汉借着酒意,在酒吧门口调戏妇女,最终都受到惩罚。昨日(5日),醴陵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因醉酒调戏妇女、寻衅滋事伤人的被告人殷某等4人刑罚。
今年2月28日晚,陈某甲、欧某、殷某、陈某乙和陈卫、谢磊、李果、石力(均在逃,另案处理)等人,为陈某甲庆祝生日,在陈某甲的家里吃晚饭,大家喝了很多酒,多有醉意。随后,陈某甲邀朋友到城区“热舞吧”玩耍。
当晚11时,陈某甲等人从“热舞吧”出来,欧某见受害人邹某(女)和陈某(女)二人站在酒吧门口,便上前调戏。邹某和陈某责骂欧某等人,欧某、陈某甲、陈某乙、殷某等人上前打邹某和陈某,陈某的丈夫易某从酒吧出来,见其妻被打,上去制止,也被欧某等人围住拳打脚踢。
此时,醴陵市公安局巡警陈海生等两人正好着便装巡逻经过此处,见陈某甲等人正在殴打他人,即表明身份进行制止,也被这伙人围住一顿乱打。醴陵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多名***赶到现场才将陈某甲等人制服。经法医鉴定,巡警陈海生和易某、邹某、陈某4人均构成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