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背亡妻回家男子再给6千元与现任妻子离婚

2010/7/7 8:08:31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昨日下午,通过民事调解,地震“背妻男”吴加芳与闪婚妻子刘如蓉协议离婚。记者从当地法官那里获悉,地震丧偶再婚的家庭中,像吴加芳离婚的这种情况还是特例,在汉旺地区尚属首例。

  昨日下午,通过民事调解,地震“背妻男”吴加芳与闪婚妻子刘如蓉协议离婚。没有再争吵,昨日两人心平气和地办完离婚手续。吴加芳先后共付给刘如蓉4万6千元,这段为期1年零8个月的婚姻宣告结束。

  记者从当地法官那里获悉,地震丧偶再婚的家庭中,像吴加芳离婚的这种情况还是特例,在汉旺地区尚属首例。

  心平气和 双方协议离婚

  昨日下午2时许,绵竹市人民法院汉旺人民法庭。一辆德阳牌照的商务车停在门口,身着黑衣的刘如蓉从车上走下来。车上除了她以外,还有一个身着白色T恤的中年男子。半个小时前,吴加芳就已到达法庭。此时,已有多家媒体在此等候。法官征求双方意见,是否愿意对外公开调解离婚,刘如蓉拒绝了。这就意味着,在调解过程中,所有媒体都只能在外等待。

  一个小时后,调解室的大门打开了。众人一下子围了上去,“离了,和平离婚,就按照昨天说的那样。”法官告诉记者们。刘如蓉径直下楼,记者跟上去想进行采访,但她什么也不愿说,直接上了商务车,门关上后,车子便迅速启动离开。跟着出来的吴加芳,从包里掏出一包香烟,把烟都掏了出来,然后向天空撒去。之后,他也迅速离开了。

  “他们现在已经不是夫妻了。”调解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法庭前日通知两人来调解时,双方还争执得不可开交,经过协调,直到下午双方才达成了一致意见:因为刘如蓉在婚姻中有一些经济付出,吴加芳再向她支付6000元,双方协议离婚。双方昨日再次来到法庭时,法官都感到很意外,因为两人心平气和,按照头天协商的结果,非常冷静地处理了财产分割、离婚等事宜。

  离婚民事调解书,今日将正式送到两人手中。

  对天撒烟 他要重新来过

  昨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刘如蓉的手机,她一直没有接电话。

  “我以前就说过,这段婚姻结束后,我就把这抽了二三十年的烟戒了。”吴加芳告诉记者,他今日在家等到法庭的民事调解书后,就会启程来成都的公司上班。“好好上班,不辜负贾先生对我的帮助。”吴加芳计划再打两年工就回绵竹生活,继续做一个普通的农民,做小工。关于感情,吴加芳说,这段感情带给他的伤疤还没有愈合,所以目前不会再考虑这方面的事情。

  吴加芳的老板贾先生称,吴加芳前日给他打电话,说了法庭调解的情况,一开始他就明白吴加芳是想找他借那六千元,不过吴加芳一直不好意思开口。直到昨日上午,吴加芳到处想办法都没借到钱后,才开了口。“既然选择帮他,也只好帮到底。”贾先生称,他帮助吴加芳的目的很单纯,一是因为曾经被他背妻的行为感动,二是他从事的调查行业让他接触了太多类似的婚姻问题,明白夫妻这样反反复复,对两人都是一种折磨,所以才选择帮助吴加芳。但是他的行为引起了很多争议,有人怀疑他是自我炒作,这也让他倍感压力。

  震后再婚又离婚 吴加芳是特例

  就像吴加芳一样———地震后,大量丧偶灾区群众选择了再婚。吴加芳的离婚,是个案,还是普遍现象?记者采访了绵竹市人民法院汉旺人民法庭的胡庭长。

  “吴加芳离婚是个特例。”胡庭长称,现在有一些传言,说灾区震后再婚又离婚的很多,这些都是不实的。以汉旺地区为例,地震后确实有夫妻离婚,那也是震前结婚的家庭。而在震后再婚的家庭又离婚,吴加芳还算是汉旺地区的首例。

  胡庭长称,吴加芳之所以成为特例的原因,和他“名人”身份以及“闪婚”有一定关系。首先,吴加芳因为地震背亡妻成为名人后,他的一举一动都倍受大家关注。中国有“床头不和床尾和”的说法,也就是说夫妻俩吵一吵就算了,但是作为“名人夫妇”吵架闹离婚,在大家的关注下,难免陷入骑虎难下的尴尬境地;此外,从根本上讲,两人见面后才9天便结了婚。这么短的时间,双方还不能足够了解对方的性格。结了婚才发觉性格不合,最后也只有闹到离婚的地步。

  吴加芳再婚纪事

  汶川大地震时,绵竹农民吴加芳因背亡妻回家而感动世人,全国各地很多读者给他写信,其中不乏爱慕他的女子,刘如蓉便是其中一员。

  2008年11月9日,在保持了3个月左右的电话联系后,在深圳打工的成都女子刘如蓉特地从深圳回四川看吴加芳。

  2008年11月18日,见面第9天,两人前往绵竹民政局领取结婚证。

  2008年12月28日,深圳南山区妇联为外来建设者举行集体婚礼,吴加芳与刘如蓉作为代表发表讲话。

  2009年底,吴加芳同刘如蓉一同前往深圳打工。这期间,双方因为性格不合、生活观念存在差异等原因,多次发生争吵。吴加芳认为:“继续下去已经是一种折磨。”

  2010年6月13日,双方突然签订《离婚协议》:“双方因性格不合,导致感情破裂。”协议上称,男方支付女方4万元,双方协议离婚。

  2010年6月21日,吴加芳只身回到绵竹,四处筹钱。此时,刘如蓉突然表示想挽回这段婚姻。几天后,成都一位调查公司负责人愿意提前支付吴加芳两年工资4万元。

  2010年6月30日,刘如蓉突然回川,拿了4万元后,并没有按照《协议》离婚。吴加芳在第3天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得到受理。

  2010年7月5日,当地法庭传唤两人调解,并达成一致意见:吴加芳再向刘如蓉支付6000元。7月6日,两人签订离婚民事调解书,正式离婚。

  本报记者 陈东 摄影 郭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