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传真
本报记者 台建林 本报实习生 孙立
“陕西华县***执法用上了砍刀”一帖近来在互联网上传得纷纷扬扬。华县***大队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都是一个已辞退的协管员惹的事。
网帖称:“6月27日中午,发生在渭南华县军民北路的一次***执法让人震惊。据了解,一辆路边没油的车辆,***硬是要强行扣押,因为该车是一店主的熟人的,该店主出面解释,***便拿出自己的钥匙往车里插,店主的一句‘你们这分明是在盗窃车’惹怒了***,随即发生争执。震惊的是,其中一名***竟从警车中拿出一把砍刀,砍向店主,幸亏被人把刀夺下,并报了警。”
果有此事华县***大队曾给一家网站回复,称6月27日之争执,是原辞退的协管员跟随执勤***帮忙时发生的。
回复立即引发较大质疑:
“怎么又是已辞退的临时工”
“已经被辞退的协管员,身着警服、不求报酬、主动参与***执法活动,并且不畏强暴、冲锋陷阵,这种行为反映了一种什么精神应该算是学习雷锋、热心助警、见义勇为的精神吧。”
华县***大队今天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涉及到其中细节:
已辞退协管员姓甚名谁为何着警服在现场———“他叫杨仁,警服是他自己买的,所以辞退时没有及时收回。事发时,杨仁的确是跟随执勤***帮忙的。6月27日,因中考,县城部分路段管制,当日上午10时50分,城区中队***云涛等人奉命清理军民北路滞留车辆,杨仁跟随其后。”
“砍刀”是从警车中拿下来的吗———“在军民北路万象广告公司门前,停放的一辆港田三轮车需要清理,杨仁寻找车主时与广告公司一职员发生口角。该职员从身后拔出一把水果刀威胁杨仁。杨仁即坐出租车从家中(县生产资料公司院内)取来一把西瓜刀。后被执勤***及时制止。”
华县***大队认为城区中队***在执行公务时,违反公安工作纪律,未能制止已辞退人员参与执法活动,且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中队领导应负主要责任。决定责成中队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在全体***大会上公开检讨。并以此为契机,开展一次以规范、文明执法为主题的专项教育活动。
本报渭南(陕西)7月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