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车上犯病被赶下车续:当事客车已停运

2010/7/13 11:37:00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妻子在车上犯病上不来气,丈夫在一边急得团团转,而长途客车的司乘人员却提出让夫妻二人下车。将发病乘客扔到路边,是一种义务回避的行为,也是一种违约的行为,一旦乘客发生意外,司乘人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妻子在车上犯病上不来气,丈夫在一边急得团团转,而长途客车的司乘人员却提出让夫妻二人下车。11日11时50分许,在距离辉南县朝阳镇3公里左右的位置,辽源通往靖宇的长途客车司乘人员,将宫宝金、王玉敏夫妇扔在了路边。

  新闻回放

  本报辽源讯(记者李猛) 昨日本报关于宫宝金、王玉敏夫妇被长途客车扔在了路边的报道刊发后,很多市民致电本报表达自己对此事的看法,他们一致认为:这是司机对乘客生命的漠视。

  据了解,昨日辽源市运管处已责成汽车公司针对此事写出一个书面内容,内容包括对该车驾驶员针对此事的处理意见。目前,该车已停止营运。

  市民:不该把乘客扔在路边

  辽源市民高先生说,乘客既然在乘坐长途客车上发病,司乘人员应第一时间将其送往医院救治,而不是选择让乘客半路下车。

  抛开道德层面,假想司机第一时间将乘客送往医院,他的行为会得到车上乘客和公众的支持,即使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发生意外,见证整个救人过程的乘客都会证明在此事中司机尽力了。反之,把发病的乘客扔在路上,一旦发生意外,司乘人员是有责任的。

  律师:违约行为要负相关责任

  长春市嘉良律师事务所的张繁华律师认为,司乘人员和乘客是一种运输合同关系,自乘客上车后合同关系开始成立,司乘人员有义务保护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将发病乘客扔到路边,是一种义务回避的行为,也是一种违约的行为,一旦乘客发生意外,司乘人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