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宁左眼被飞溅的熔化塑料碎片烫伤。 本报记者潘之望摄
生日蜡烛点燃后的效果。
7月10日晚,通州区8岁男孩宁宁与家人一同庆祝其表姐妹生日时突遇祸事。家属称,带音乐、能开花的生日蜡烛被点燃后突发爆炸,导致宁宁左眼皮被烫伤,家属带其就医后向商家索要赔偿未果。该蜡烛生产厂商称,事故系用户违规操作所致,只能给予500元同情费。
>>家属
生日蜡烛爆炸惹祸
宁宁的小姨张女士回忆,10日晚,全家18口人在通州一家餐馆庆祝宁宁的表姐和表妹生日,由她点燃了西饼店赠送的带音乐、能开花的生日蜡烛。点燃蜡烛后,大家拍手唱着生日歌,没想到蜡烛花开到一半时突然炸开,燃烧的塑料花瓣四处飞溅,等大人们回过神来,发现多人被塑料片溅着,而宁宁此时捂住左眼蹲在一旁。大人们拿开其双手发现,其左眼上下眼皮被烫红。家人火速将宁宁送往潞河医院。根据潞河医院的诊断报告,宁宁左眼上下有约5×6mm、6×7mm的皮肤被烧伤。
前天,记者来到宁宁家中,宁宁正在闭目休养,其左眼上下皮肤仍留有***疤痕。宁宁说,他有3天没睁眼了,一睁眼就疼。张女士称,在复诊中,医生告知宁宁的视力已无大碍,但眼皮的伤处极有可能留疤,未来需通过手术来整容。家属们称,事发后,他们多次前往订蛋糕的龙山村西饼店第四分店,索赔1万元,但都被店方拒绝。
>>厂家
用户使用不当拒赔
前天下午,该西饼店店员吴先生告诉记者,这种蜡烛一般都免费赠送给买生日蛋糕的顾客。店方认为,即使男孩因爆炸受伤,也应该由蜡烛生产厂家给予赔偿。
店员们叫来蜡烛经销商王先生,一同演示点燃该种蜡烛,王先生用包装中的香签接触蜡烛中部的红芯,燃起火焰点燃四周的一圈蜡烛,莲花花苞随即打开,同时自动响起音乐。王先生称,蜡烛包装盒上写明了禁止用明火点燃,此种情况可能造成危险,他们不知道用户是用怎样的方式点燃,因此向厂商提供了蜡烛残骸照片。厂商看过照片后,认为是用户违规操作引起,不愿承担万元赔偿。
蜡烛生产厂河北宁晋百花烛业有限公司售后部负责人江先生表示,他们分析蜡烛残骸照片后认为,事故是用户使用不当引发的燃烧事故,而非爆炸。“照片中蜡烛台的塑料都烧化了,肯定是用明火烧的。”江先生说,至于用户听到的声响,应是蜡烛燃尽后,电池遇高温发出的声音。公司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已报销伤者的医药费,但肯定不会给万元赔偿,只愿支付500元“同情费”。
>>质监
已派执法人员前往厂家检查
河北宁晋百花烛业有限公司江先生告诉记者,“开花蜡烛”内芯填充物为硝化棉,用香签点燃硝化棉后,硝化棉作为燃烧剂点燃周围的蜡烛。记者咨询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李子臣教授了解到,硝化棉是一种易燃易爆的物质,如果其中氮的含量高则容易引起爆炸,一般要避光低温保存。记者再次致电江先生欲了解其产品中的硝含量,对方一再表示含量绝对在安全值内,但没能给出具体数据。
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质监局办公室徐姓负责人表示,该生产企业有合法生产资格,收到投诉后,他们已派执法人员前往进行检查。
本报记者史册实习记者陈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