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7月21日电 记者 胡新桥 实习生 肖雪 近日,武汉同济医院黑救护车扎堆无人管理,病患因错上黑救护车延误时间而死亡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现在距7月3日死者去世已过去十几天,但是黑救护车到底由谁治理仍无定论。
记者走访了多个相关单位和行政执法部门,“黑救护车”已成为某些部门的敏感话题。同济医院宣传部表示,关于黑救护车的问题,中央电视台已派人前来调查,医院不会再接受其他任何媒体的采访。在事件最初曝光时,同济医院曾表示医院没有执法权,无法对黑救护车进行查处,有关卫生执法部门应该对治理黑车负责。而此时记者多次追问,院方宣传部仍表示不会再有任何表态,对于之前他们接受的采访也全部予以了否认。同时记者发现同济医院周围已经没有黑救护车的踪影,对于医院是否已经采取了相关措施的问题,院方仍是模棱两可的态度,不愿解释。
救护车是运输车辆,是否应该归公路运输部门管理武汉公路运输管理处宣传部的张军平坚决否定了这一说法。他强调他们作为基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是按照职权法定原则来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是他们的工作准则,而条例中并没有将救护车纳入管理范围。“从法律上来讲,我觉得黑救护车应该是谁许可谁监管,合法的救护车由谁认可,那么不合法的就应该由谁治理。”张军平解释道,“救护车是一种特殊车辆,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管理范畴。所有的法律法规都没有提到过救护车属公路运输管理处来监管。”
武汉市卫生局作为救护车的许可认证部门,现在也不愿再发表意见。曾接受过多家媒体采访的卫生局党委办公室主任袁英红,当记者再去采访时,也表示自己不清楚情况,不方便多谈。她只透露政府相关部门已经牵头召开关于黑救护车管理的会议。
黑救护车事件也引起了广大市民的热议,同济医院的一位患者家属刘先生谈到黑救护车时义愤填膺:“这完全是在拿人命来赚钱啊,就算再缺钱也不能赚这种昧良心的钱!我是绝对不会让自己生病的家人坐这种车的,为了省钱把命搭进去了不值。医院也该管管这些车,车都开到医院里面了,谁知道是黑车呢。”家住徐东的戴先生觉得“黑救护车应该有行政部门出面来治理,现在相关部门不站出来承担责任,反而互相推脱,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还让市民反感”。
湖北省民法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乔新生认为,黑救护车的猖獗体现了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漏洞。从法律角度来看,黑救护车的治理应该由卫生部门担起责任。“医疗用品属于公共产品,120救护车作为医疗公共产品应由政府管理,对于假冒的120救护车,卫生主管部门应依法予以查处。假冒的黑救护车泛滥,卫生主管部门治理不力而导致病患、消费者的利益受损,卫生局负责人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卫生部门不打击这些非法医疗活动而使病患和消费者利益受损,卫生部门应承担赔偿责任。”乔新生称相关部门不应再推脱责任,“政府应当明确医疗产品的公共产品属性,禁止医院或其他任何机构以‘假120’等形式谋取私利。希望卫生主管部门在卫生医疗保健领域,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去年5月,武汉就已经发生过黑救护车抢生意导致病人半路身亡的事件。一年过后,仍没有相关部门表示对黑救护车监管工作负责,导致同样的悲剧再次发生。究竟是相关部门的不作为,还是行政立法的漏洞,政府召开的相关会议又会是何结果,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