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们胸部的解放,还得感谢一个叫张竞生的男人,他为女性身体的自由疾呼,一度成为被攻击的对象......
民国的女人都得感谢张竞生,他自己却被唾沫差点淹死
民国初年,胆大的女性穿这种马甲
建立民国的人,一般都受过西方教育,即使这样,民国初年,女人的身体是不能外露的,即使是睡觉,也要穿着长过膝盖的长背心,特别是胸部,必须用布条扎成平胸。但是,一些追求个性解放的女人开始试穿一种小马甲代替捆胸的布条,这种马甲一度成为时尚,使一些思想较前卫的女性胆子越来越大。
1918年夏,上海市议员江确生致函江苏省公署:“妇女现流行一种淫妖之衣服,实为不成体统,不堪寓目者。女衫手臂则露出1尺左右,女裤则吊高至1尺有余,及至暑天,内则穿粉红洋纱背心,而外罩以有眼纱之纱衫,几至肌肉尽露。”
1920年上海政府发布布告,“故意奇装异服以致袒臂、露胫者,准其立即逮案,照章惩办。”看看,照此公告,女子只要穿着低胸露乳、裸露略膊、小腿的服装,就将面临逮捕入狱之灾。如今穿着露乳沟露股沟的女性,不知做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