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由于父母不同意自己买车,凤阳县一21岁小伙竟然点燃自家位于繁华闹市中心的房屋,殃及周边林立的住宅和商场。目前该小伙已经刑拘。
8月6日17时50分,凤阳县最为繁华的府东街一户民房突然燃起大火,火势凶猛,短时间内便顺着窗户向外喷吐。危及周边商户和住宅,市民都惊慌不已。接警后,消防部门迅速出动数辆消防车和10余名消防官兵,火速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救援。经侦查,起火位置是客厅和卧房,通往火灾地点的只有一条狭窄楼道,此时浓烟滚滚,根本无法进入。情况紧急,消防部门又迅速增派泡沫车和抢险救援车赶到现场。经过近一小时紧急施救,最终将大火扑灭。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这起大火的真正“元凶”竟然是房主的儿子小军故意纵火所致。据介绍,今年21岁的小军,由于从小受到父母娇惯溺爱,养成脾气暴躁的性格,事发前小军曾与父母商量买辆轿车开开,可是当即遭到已经下岗的父亲和母亲的拒绝。一气之下,小军便在自己的卧室浇上汽油,点燃自家的房子,目前小军已被刑事拘留。
童彤 尹结华
本报记者 叶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