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用铁棒袭击公交司机被控危害公共安全

2010/8/11 10:51:18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当车行至杨公桥立交桥时,郑某不顾车上还有四十多名乘客,跑进驾驶室内用铁棒袭击司机。慌乱中,李师傅被打中手臂,同时一边躲避铁棍,一边紧急刹车,公交车一头撞上了10米高的立交桥护栏。

  好危险

  “起步价是1元5哦,你付了好多钱?”“我付的是1元5噻!”厨师郑某坐公交车外出办事,听到司机这样问,郑某一肚子都是火。在行驶途中,两人一直口角不断。

  当车行至杨公桥立交桥时,郑某不顾车上还有四十多名乘客,跑进驾驶室内用铁棒袭击司机。司机慌乱中踩刹车,公交车一头撞上立交桥护栏,险些掉到10米高的桥下去。昨日沙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郑某被指控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乘客用铁棒打司机

  6月4日早上8点左右,郑某吃过早饭后,从远祖桥的家中出来,上了一辆209路公交车,去沙坪坝办事,当时正值上班高峰,车里坐满了乘客,大约有20多人。

  在自动投币箱前,他投币后上了车。“小伙子,现在是起步价是1元5哦。”司机提醒他。“我是投的1元5。”郑某有点生气地回答。“我就是提醒下你,你吼这么大声干什么?”司机说。郑某回答:“我怕你听不倒。”随后的行驶途中,两人不时有口角发生。

  当车辆行驶至杨公桥立交时,司机再次问他,“你到底付的是不是1元5,我怎么觉得你付的是1元钱呢。”“你啥子意思吗,觉得我赖票吗。”感觉受到了污辱的郑某,一气之下冲到驾驶室去,一只手扭住司机李师傅,另一只手操起驾驶室内的铁棒,对正在开车的李师傅打去。

  慌乱中,李师傅被打中手臂,同时一边躲避铁棍,一边紧急刹车,公交车一头撞上了10米高的立交桥护栏。车上一名乘客因急刹车,受了轻伤。郑某欲跑,被车上的乘客抓住,送到了警方。

  他说司机态度恶劣

  在庭审中,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郑某辩解称,“他(司机)的态度很不好,还在骂我。”郑某还建议法官,也去坐坐209路公交车,感受下他们的服务态度。

  “就算司机服务态度不好,你也不应该冲到驾驶室去,用铁棒打他。可以通过路队反映投诉啊。”法官说完后,郑某就低下了头,不吭声了。“你不知道,你这样做,好危险。全车乘客都很危险。”法官提高了声音。

  郑某的辩护人认为,根据《刑法》的规定,郑某采用的行为方式,并不是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这类《刑法》明文规定的行为。法官认为,郑某的行为,虽然不是以上四类行为,但是冲到驾驶台去,殴打正在开车的公交车司机,明知道这种行为,可能酿成车毁人亡的惨剧,还进行实施。这种方式可以视为危险方式。

  郑某在最后陈述中称,因为自己的一时糊涂,才会导致不理智的行为,希望法院轻判。经过合议庭的评议,法官做出一审判决,郑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本组文/本报记者 李澜

  名词解释》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