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李辰)女儿因工伤死亡后,王老汉夫妇不满女婿一人领走了全部23万余元的赔偿款,起诉要求女婿分给他们相应份额。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一审判决女婿给付岳父母共计7万元。
王老汉夫妇诉称,他们的女儿今年年初因工伤死亡,用人单位向他们和女婿魏先生及他们的孙女支付了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工亡补助金等共计23.8万余元。这笔钱后来全被魏先生领走,称没有他们的份儿,两位老人为此起诉要求分得10万元。
开庭时,魏先生辩称,他领了钱之后已经给了岳父母1万元,他自己找律师花了2万。妻子生前身体一直不好,看病欠了许多钱,他将领来的钱全部用于还债了。他自己既有老人又有未成年的孩子需要照顾,现在无力支付。
法院审理后认为,魏先生领走的23.8万余元,除了其中已明确的5700元为验尸停尸费、120的抢救费属已支付费用外,剩余的23.3万元均属于死者直系亲属应继承的财产。魏先生称此款全部用于还债,没有证据支持,他应给付王老汉夫妇7万元。
法院特别指出,亲人去世,双方均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一方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一方是中年丧妻,年少丧母。在此情况下,双方最需要的是互相体谅、互相关怀。法院希望双方尽快平息纠纷,恢复和睦,以告慰亡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