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成熔兴 实习生 刘志宇)在婚介所找到“女友”,没想到逛街时被人揪住衣领说是“第三者”。遭遇“婚托”的辛先生怒讨2680元婚介费,却遇征婚协议“玩巧”。昨日他在工商部门帮助下才领回费用。
辛先生来自内蒙古,在汉打工,打算通过征婚找个条件稍好的女孩,缓解一下经济上的压力。6月,他在武胜路家乐福附近一家婚介所交了2680元后匆匆签下一份征婚协议。接下来,婚介所的“老师”给他介绍了多名对象,但要么是年龄不合适,要么连工作都没有,均不符合辛先生的要求。
辛先生为此与“老师”再三交涉,对方才安排了女子邓某与他见面。辛先生说,邓某长相清秀,家庭条件也不错,他一见钟情,感情迅速升温。7月30日,辛先生陪着小邓逛商场,突然冲出名男子,揪住他的衣领大骂,“你勾引我女朋友”。辛先生与对方理论,才知对方也在同一婚介所征婚才认识邓某的,“小邓是个婚托”。
辛先生要求婚介所退还服务费,“老师”却拿出征婚协议称,“合同规定征婚者超过15天不与‘老师’联系,就视为自动放弃权益,是你违约在先”。无奈之下,辛先生向汉正街第四工商所投诉。工商人员调查后认定,该婚介所并不能提供邓某的未婚证明,确实存在“婚托”现象,目前已责令婚介所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