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达州市公安机关近年来查处的首个放高利贷涉黑团伙———杨朝文团伙,于日前一审终结,达州“黑老大”杨朝文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而杨朝文团伙中的其他骨干、成员已被依法判处年限不等的有期徒刑。
分工明确
统一食宿还发“年终奖”
据悉,杨朝文***性质团伙,在达县、通川区等地造成恶劣影响。经查,受到杨朝文***性质团伙侵害的受害人有17人,涉案19起,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杨朝文还将一受害者的住房“租”下,用于安排团伙成员的食宿,并给骨干成员按月发放工资,年终时发放“年终奖”。
2009年3月,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发现杨朝文团伙在达州及周边发放高利贷的迹象,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对此案展开侦查。去年4月1日,警方将杨朝文抓获,直至9月3日李某某落网,公安机关经过5个月的不歇追捕,将该团伙的15名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
2009年12月30日,达州市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性质组织及其他多项罪名,对包括杨朝文在内的15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
200余人次押送
据达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打黑大队负责人介绍,在3天的庭审过程中,杨朝文团伙中受审成员每次“出场”,公安机关均安排周密的安保措施:由***开道,武警、特警、巡警、治安、刑侦多警种共计出动200余人次,联手押送。在庭审现场,公安机关仅安检门就设立了2道,进入庭审现场的人员必须通过人、机多次检查,方能“过关”。
检方派出的公诉队伍也十分“豪华”———由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王疆立亲自带队组成的精干公诉队伍,仅公诉材料就多达百页。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陈华强亲自出任审判长。
定罪依据
四点认定其涉黑性质
据办案人员介绍,杨朝文团伙是达州市首个被打掉的放高利贷涉黑团伙,该团伙犯下的各种典型案例具备明显的利益述求。为了达到牟利高额经济利益的目的,杨朝文团伙发放的高利贷大多为每月1毛利以上。
在发放高利贷时,杨朝文甚至还请来律师起草合同。杨朝文及手下对不能及时偿还债务的当事人采取殴打、非法拘禁等暴力、威胁手段,还不断滋扰其家人。
在3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杨朝文团伙是否为***性质组织展开激烈辩论。检方认为,杨朝文团伙在组织特征上表现为:参与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成员分工较为明确;该团伙内部有“严密”的组织纪律,办事不力将遭受“上级”处罚;杨朝文还为骨干成员每月发固定工资,年底时还发“年终奖”;为保证“战斗力”,该团伙的成员经常到健身中心健身……综上四点,杨朝文团伙具备明显***团伙特征。
在庭审阶段结束后,达州市中院依法审理查明,认定被告杨朝文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性质组织罪,并同时犯有抢劫、非法拘禁、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等罪行。经法院一审判决,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7年。而该团伙的其他骨干成员,均以参加***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被法院一审判处最高13年最低2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
案情特写
利滚利1.3万半年“滚”成7.6万
2008年8月,“包工头”楚先生因资金短缺,向杨朝文借1.3万元购买搅拌机。杨朝文提出由他出资购买搅拌机,然后以租赁的方式提供给楚先生使用,1个月后连本带利还1.7万元,逾期则每天收取400元利息。
1个月后,杨朝文便多次吩咐小弟柏某某、李某某等人,带着棍棒、砍刀上门催缴“利息”,不堪滋扰的楚先生分两次付给其“利息”1万元。2009年2月,杨朝文提出楚先生如还不上“利息”,可将女友李小姐“抵押”给他,让其卖淫。楚先生坚决不同意,最后只得打下3万元欠条,2人才得以脱身。
公安机关查实,杨朝文以租借搅拌机的名义向楚先生发放1.3万元高利贷,非法获取1万元利息。并两次对楚先生、李小姐实施非法拘禁,敲诈李小姐3000余元现金。截至达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破获杨朝文团伙,这笔高利贷半年时间内就达到7.6万余元。 (达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