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仇锋平
本应按12层建造的四星级宾馆,在相距仅约300米的杭州桐庐县建设局“眼皮底下”违法加盖到16层,直到周边小区业主投诉。目前,该局已责令宾馆停工,但出乎一般人意料的是,违法加盖的4层目前并没有被拆除,而是由县建设局对加层方案进行公示,作为决定“是拆除还是允许保留”的考虑因素之一。
“‘12层’就是建设局批准的,加盖到16层肯定是错的,但现在可能就变成合法的了。”昨天,宾馆附近的“影城嘉园小区”业主李燕(化名)告诉早报记者,他们怀疑县建设局在“放水”,让开发商的违法加盖成为既定事实,然后补办相关手续。
“12层楼”高过17层楼
“影城嘉园宾馆”位于桐庐县中心广场西侧,背靠规划中的“儿童公园”,超市、医院、学校等基本在半小时步行范围内。按照2008年3月获得县建设局批准的项目规划,为12层、总高52.6米、总建筑面积16097平方米。同时,开发商杭州晖创会展有限公司在宾馆所在地块开发6幢小高层、高层公寓,共计300多户,名为“影城嘉园小区”,原计划今年6月交付。
去年底,“影城嘉园小区”3号公寓楼的一位业主在查看房屋时发现:施工中的“12层”宾馆竟高过了17层、已结顶的3号楼。一数,宾馆竟有16层!
消息迅速在业主中传播,有业主投诉到县建设局等单位,认为开发商违法加盖,影响小区的日照,也威胁小区安全——开发商擅改规划、加盖4层意味着地面承重增加,可能引发地面沉降。
去年12月14日,县建设局责令宾馆停工——此时,16层已结顶。同时,县建设局函告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后者以涉嫌违法建筑为由立案调查。
违规楼就在建设局附近
据县建设局副局长曾斌介绍,12层是开发商的报批高度。去年七八月间,开发商提出更改规划,希望增至16层、64.8米高。但在更改方案获批前,开发商私自加盖到16层,总建筑面积达22918平方米,违反了规划、建设相关法规。
影城嘉园宾馆与桐庐县政府隔着中心广场对望,距县建设局约300米。早报记者站在该局门口,抬头便能看到宾馆。
开发商为什么擅自加盖?8月6日,早报记者多次约访晖创会展公司副总经理方雁均遭拒绝。
“影城嘉园小区”业主李燕想不通:宾馆整整加了4层,监理单位难道没将情况报告相关部门?近在咫尺的建设局等主管部门,又为什么没有发现?
县建设局副局长曾斌表示,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归***执法部门。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卢强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违法建筑的处罚职能在该局,但对被处罚对象是否为违法建筑的认定应由县建设局作出。据介绍,行政执法局的办案周期一般为3个月,而建设局迟迟未对影城嘉园宾馆违法加盖是否拆除作出认定,导致该局至今无法结案。
开发商10个月可还完罚款
《城乡规划法》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许可证规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工程造价5%~10%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可并处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我们将综合考虑公示结果、专家论证等因素,决定是否保留加盖部分。”据曾斌介绍,去年9月,该局组织专家对加盖问题进行景观论证,也邀请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论证,结论为“不会破坏区域景观,也不至于影响建筑安全”。今年7月14日-7月20日,他们又对宾馆加盖事宜进行公示,请市民提出意见建议。约有200位人士对公示的加层方案表达了意见,均为“赞同”或“有条件赞同”(满足安全等条件),“前者是全县各界人士,认为加盖有助于提升城市形象,有利于中心广场改造;后者是影城嘉园小区的业主。”李燕告诉早报记者,这是业主为求得问题尽快解决作出的妥协。
曾斌说,宾馆加盖部分若最后被保留,将补办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并由行政执法局给予处罚。据估算,违法加盖的受罚代价最高为1140万元。而按每间客房40平方米(含过道、电梯等公用面积)、400元/天、日入住率六成计算,宾馆每天可从增加的4层楼房中获得约4万元销售额,不到10个月就可赚回补交的土地出让金、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