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资金出歪招
本报讯 为筹措开公司所需的启动资金,刘某将一套房子先后卖给4人,诈骗近26万元。8月28日,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平罗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30岁的刘某是平罗县高庄乡惠威村农民。2009年1月,他花了7.9万元在平罗县城新利小区购置了一套87.65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今年1月,他准备在银川市开一家婚庆公司,但苦于手头紧,便想出卖房骗钱的歪招。1月10日,他持购房合同以10.6万元将房子卖给了本县灵沙乡农民吴某某。之后吴某某一直打电话要他搬家,并催要钥匙,办理过户手续,但刘某置之不理。3月底,他又持购房合同以10万元将房子卖给了本县渠口乡农民马某某,并收了5.7万元购房定金。4月底,他又持购房合同以12万元将房子卖给了固原市农民黄某某,并为黄某某办理了过户手续。不久,他又以10万元将房子卖给了平罗县高庄乡农民曹某,收了5万元定金。
一房四卖“筹得”后,刘某用骗来的26万元在银川市开了一家婚庆公司。今年6月底,吴某某在多次催要房屋钥匙未果的情况下,到平罗县县城新利小区查看自己购得的住房,才知刘某已于今年4月底以12万元卖给了黄某某。吴某某见上当受骗便向平罗县警方报案。8月27日中午,平罗县公安局***在银川市刘某所在的婚庆公司将其抓获。 (陈志强马晓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