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梁爽 通讯员 陈铁虹 倪艳 冯孟莉)陪孩子到英国读了三年书,回国后竟然发现丈夫跟“小三”在外面同居,还理直气壮要离婚。昨日,家住二七路的吴女士来到市妇联咨询求助。
据吴女士介绍,丈夫王亮(化名)是一位商人,家产颇丰。2007年,丈夫为了让儿子开阔眼界,就联系了英国一所中学,送儿子出国读书。吴女士放心不下,于是将工作辞去,跟随儿子出国当起了“陪读妈妈”。
今年5月,吴女士回国发现,丈夫公开和一位年轻女子同居,还声称已经没有感情了,要离婚。吴女士准备离婚时才发现,王亮已经将名下的资产全部转移到他人名下。三年不见,吴女士现在连丈夫的财产有多少都不知道。
对此,市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告诉吴女士,如果法院认定了男方与第三者同居的事实,则男方属于过错方,吴女士可以在诉讼中要求过错方赔偿。同时,如果他们以夫妻名义持久、公开地住在一起,吴女士还可以“重婚”为由追究男方的刑事责任。对于男方名下的财产,则可通过搜集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