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疑被冒用名义贷款遭银行追讨8万欠款

2010/9/2 15:25:16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梁女士只得步6名同乡后尘,也将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罗湖支行告上法庭,罗湖区法院已受理此案。梁女士告诉记者,2007年的时候,她就收到过罗湖法院的一张传票,是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罗湖支行起诉她,请求法院判令她偿还银行贷款本金30万元,利息7万多元(截至2007年12月3日)。

  记者 吴涛

  本报8月13日、14日连续报道的《20多名清水河居民“被贷款”》这一怪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日前又发生了更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新情况:继6名清水河居民“被贷款”,将银行告上法庭后,又一名居民梁女士竟然升级为“被欠债”,遭银行追讨8万余元欠款。梁女士只得步6名同乡后尘,也将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罗湖支行告上法庭,罗湖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被欠债”遭银行催款

  梁女士是清水河一女居民,在清水河股份公司工作,月收入约二三千元,丈夫是在深一名普通打工者。然而在今年8月,一份银行账单让她傻了眼,从未在该行举债的她竟然欠下了银行8万元的欠款!

  8月中旬,梁女士收到一份来自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的一张账单,她打开后惊讶的发现,账单上竟然写着自己欠银行80428.84元,其中拖欠贷款利息568.31元、拖欠罚(复)息79860.53元。这份账单显示,梁女士从该行罗湖支行营业部贷了一笔金额为30万元的款项,贷款期限从2004年7月1日到2009年7月1日止,贷款年利率为6.912%,本金已经还清,但是利息却没还清,未还累计逾期65次。

  自己从来没有向银行申请过任何贷款,却莫名其妙地欠了银行贷款利息,这让梁女士觉得很不可思议。联想到前些日子其他几位居民“被贷款”的事情,梁女士意识到这件“怪事”也在自己身上发生了。

  3年前就曾经被追债

  不过让梁女士感到奇怪的是,“被贷款”的其他几名清水河居民在银行的贷款及利息都已经还清,只是在银行的征信系统留下了不良记录,而只有她是尚欠银行利息未还清,而且还被银行催还款的。

  梁女士告诉记者,2007年的时候,她就收到过罗湖法院的一张传票,是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罗湖支行起诉她,请求法院判令她偿还银行贷款本金30万元,利息7万多元(截至2007年12月3日)。没向银行贷过任何款的梁女士赶紧去银行询问,“当时银行工作人员说是弄错了,可以帮我解决。后来也没有找我,我就以为没事情了。”梁女士说。

  想着息事宁人,梁女士就没有再去深究这件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件事情也几乎被她淡忘。直到这次收到银行的催款单,她才意识到问题严重了。

  申请表中父亲被换人

  昨日,记者在律师处看到了梁女士准备的案件材料。与其他几位“被贷款”村民的情况相似,梁女士发现其用来申请贷款的资料、签名也都是伪造的,其中更离谱的是,在其个人贷款(授信)申请表中,其父亲被换了人,学历情况也不属实。

  据介绍,梁女士的父亲名叫梁某福,而申请表中其父亲的名字为梁俊士。梁女士没有读过大学,而申请表中写了其从深圳大学毕业。在梁女士的贷款申请中,有两位担保人,梁雪云是其中一名担保人,他也是因“被贷款”状告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罗湖支行的6名清水河居民之一。

  据介绍,梁雪云未曾为梁女士作过担保人。在保证人员资料表中,梁雪云的父亲也被换了人,资料表上写着的其父名字是错误的。

  无奈之下起诉银行

  “有人冒用我的名贷了款,还了本金,欠了银行利息却让我来还,这事太离谱了。”梁女士气愤地说。

  怕麻烦的梁女士也曾想过不去追究,但又“害怕因为欠款被拉去坐牢”,想着自己的收入也不高,每月还要供房,无法偿还这莫名其妙多出来的贷款利息欠款,无奈之下她只好起诉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罗湖支行。

  梁女士请求法院,撤销其在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罗湖支行处贷款的相关记录,并消除在银行征信系统的不良信用记录,判令该行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0万元,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警方未予立案

  该案中贷款的资料、签名等都是伪造的,还造成了个人信用和经济损失,是否已经触犯了刑法,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呢?

  梁荣辉等6名居民“被贷款”一案开庭时,银行方面代理律师就辩解称:“从双方的证据看来,其中有人涉及刑事犯罪,此人可能涉嫌犯有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等多项罪名。根据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公安机关应该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相关的民事纠纷诉讼,应该等到刑事诉讼部分终结后再进行审理。”

  记者采访清水河几位状告银行的居民时获悉,他们曾经报案,但警方最终都没有立案。按照村民的说法,警方不立案的理由是经济损失未达到100万元,不符合此类案件立案标准,而且这些居民也不是直接受害者,应该由银行方面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