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银行存款可得高额利息,这样的“好事”谁能拒绝?这不,胡某、张某等人就用高息吸引多家公司到A银行重庆分行存款。不过,这并不是好事———他们用截留客户资料、伪造印章、冒用支票等方法,划走几家公司高达5400万元的存款。
昨天,胡某、张某、向某等3人因涉嫌票据诈骗罪在市一中法院受审。同台受审的还有何某,他的罪名是洗钱。
伪造材料套存款
5400万元的巨款,胡某等人是如何得手的?昨天,从检察官宣读的证据中,还原了作案过程。
据几名被告们供称,许某是个包工头,因为资金周转不灵,便找到在银行供职的张某,打算采用偷转客户资金的方法解燃眉之急。
2007年7月,胡某、张某、许某等人以高息为诱饵,通过他人联系到F担保公司,到A银行重庆分行开户。当月27日,该公司在银行开户,并两次存入1000万元。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截留了该公司开户资料复印件,并以存款要转入账户为由,骗取了对方的支票。
此后,胡某用张某提供的资料,私刻了对方印章,并用这些伪造的材料到A银行江北支行办理了该公司第二账户。8月13日、16日、24日,胡某用何某公司的印鉴,分3次将款项取出,并通过多家公司账户将款项转移、取现。
F公司的存款将在2008年6月到期,许某等人慌了,又以高息诱饵引来G投资咨询公司。这次,对方一投就是2000万元。胡某、许某等人通过前述方式将2000万元转出,其中1000万元补入F公司账户,130万元用于支付F公司利息。
拆了东墙补西墙
转眼到了2009年2月,许某等人又开始忙着筹集资金,填补G公司的2000万元缺口。不久,他们拉到一家H传媒公司。由于此前银行下发了从严转款的通知,张某不敢乱来,便让向某到B银行开设第二账户。此后,几人将对方存入的400多万元转移,其中220万元支付G公司报酬,其余则归入腰包。
3月初,胡某等人又拉到一家J建筑公司,存款1000万元。随后,几人通过类似运作将款项转移,其中650万元存入G公司账户,300万取现,只有49万余元归还原主。
J公司一负责人介绍,他们去存款图的是高额利息。但不久后去查询,发现钱转入了B银行第二账户,再次检索时,钱已不知去向。
骗术已近穿帮,但几人并未收手。去年4月,K城建公司的2000万元又被几人转走。而何某明知是赃款,还分8次用自家账户把钱“洗”白。不久,几人均被警方抓获,K城建公司的2000万元幸运追回,可仍有3000多万元不知去向。
庭上都称很“无辜”
昨日庭审中,面对检方指控,几个被告人各有各的说法,但主题均为自己很“无辜”,真正的主角是许某(另案处理)。
打工说。胡某认了罪,但他坚称只是给许某当“丘二”。按照许某的要求刻印章、办资料及到银行开户、转款,其他事情一概不知。他承认事后分得20万元。
帮忙说。张某,A银行重庆分行客户经理。他称,和许某认识,对方开豪车、有工程,他相信许某能还出钱,才答应帮忙。他只管开户、提供资料,钱的来源、去向他不了解。检方指控他收了50万元“介绍费”,但他自称已还了40多万元。
业务说。向某,某信贷公司老板。向某称,他帮忙开户、转款,只是为了和许某一起搞工程,根本不清楚具体情况。检方认为,向某长期和金融业打交道,深知储蓄程序,不该轻易上当。证据证明,向某参与的两次作案中,都和许某、胡某等人有过沟通。
交友说。何某,某置业公司老总。何某称,胡某原是他手下,后来跟了许某。他和许某则是在打牌时认识的。“我是交友不慎呀!”何称,他不晓得转的是赃款,要不肯定不干,“他们告诉我那是借的工程款。”
经审理,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 罗玺
银行工作存在疏漏 检方发出检察建议
据了解,本案发生后,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发现A银行重庆分行及其下属支行,在胡某等人的企业开设企业账户时没有严格根据规定,采取客户身份识别措施,从而使胡某等人使用伪刻的印章及虚假授权委托书,成功开设企业银行账户,为实施诈骗行为埋下了伏笔。
此外,A、B两家银行在办理大额现金汇款、票据支付等业务时,没有有效核对客户证明文件,导致五家企业存款被胡某等人通过冒用支票的方式划走并占有。为此,一分院向两银行发出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