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卖淫女开房不成钱被卷走捅伤旅馆老板

2010/9/5 11:01:18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青年刘某是一名瓦工,去年12月的一天,他认识了一名“小姐”,在李沧区滨河路上的一家旅馆相会,没想到小姐收钱却不办事就没了踪影,刘某怀疑旅馆老板帮“小姐”溜走,双方发生争执,刘某持随身携带的匕首将旅馆老板捅成肠破裂。近日,李沧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法院认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刘某能自愿认罪,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半岛都市报9月4日讯(记者 王悦) 青年刘某是一名瓦工,去年12月的一天,他认识了一名“小姐”,在李沧区滨河路上的一家旅馆相会,没想到小姐收钱却不办事就没了踪影,刘某怀疑旅馆老板帮“小姐”溜走,双方发生争执,刘某持随身携带的匕首将旅馆老板捅成肠破裂。近日,李沧法院一审判决,刘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去年12月18日22时,刘某到了旅馆,二人商量好价格后,刘某接着就将钱付给了女子,该女子表示出去一下接着就回房间,可是后来再没有出现。刘某怀疑旅馆老板与该女子串通,便找老板纪某理论,期间,纪某持铁棍击打刘某,刘某持随身携带的匕首朝纪某面部、颈部、腹部捅刺多刀,事后刘某逃离旅馆。经法医鉴定,纪某被捅致肠破裂,其损伤属重伤。后来,刘某被警方抓获,刘某非常后悔并表示自愿认罪。

  近日,李沧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法院认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刘某能自愿认罪,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来源:-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