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南,山鸡……”这些名字看过港片《古惑仔》的人都知道。但是荣昌23岁男青年叶云,看过该片后,却开始向往古惑仔的混混生活,竟然去砍人。今年9月3日,荣昌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叶云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跑到学校打人
2009年3月1日,是某中学学生刘波的生日,为了庆祝生日,刘波和五个要好的同学来到旱冰场滑冰,由于刘波的技术好,时而做些“高难度”的动作,引得同学们的热烈喝彩。这一幕让在一旁的叶云很不爽,决定要教训教训他。
说起叶云,这个23岁的年轻人,最大的爱好就是扮古惑仔。他自从看了港片《古惑仔》后,就觉得里面的那些混混相当拉风。
在旱冰场外不远,叶云和他的几个混混朋友截住了刘波一行人。没等话说完,刘波就被扇了一耳光……
第二天,叶云又带着3个兄弟伙,来到了刘波的学校。
他指着刘波告诉兄弟伙“就是他”,而此时的刘波正在教室看书,还没有回过神,叶云就举起板凳要砸刘波,被同学合力制止了。由于学校保安的赶到,叶云慌忙逃走。
2009年3月6日是住校学生放假的日子,刘波赶上一辆回家的公交车,没想到叶云正等着他。
刘波下车,叶云提着刀就追,在一条小巷里,刘波被叶云砍了两刀倒地。之后,叶云带上钱,背着家人逃跑了。
经医院诊断,刘波左肱骨外上髁骨骨折,左肘部皮肤软组织裂伤,左肘部肌肉断裂,左神经损伤。最终结论为:刘波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逃跑后成乞丐
知道自己的儿子砍伤刘波后,叶云的父母就到医院去看望了刘波,还给刘波和他的家人道了歉,并和刘波父母达成赔偿协议,主动拿了7000元的营养费。刘波原谅了叶云,并承诺不追究叶云的刑事责任。
外逃的叶云日子也不好过,来到成都后不久,他带去的钱很快就用光了,没有什么技术,也没有工作过的他,在卖掉自己身上包括手机在内所有值钱的东西后,不得不过上类似乞丐的日子。白天到处寻找别人吃剩的东西,晚上就睡在广场或者公园的椅子上。有一次为争抢食物还被一乞丐打伤。
“看到警车的那一刻,我就害怕极了。”再三犹豫后,去年4月1日,叶云给家里打了电话。
4月3日,叶云的父母来到成都,此时的叶云衣服又脏又破,蓬头垢面,眼里有着鲜红的血丝,看到这一幕,父母抱着他痛哭了起来。当日,他们回到荣昌,父母陪着他投案自首。
不可盲目崇拜
“从小受‘很黄很暴力’的影视剧、网络游戏等的影响,是引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诱因。”荣昌县检察院检察官张洁介绍,青少年分辨是非的能力较弱,自我意识和模仿能力较强,面对电视、网络中的凶杀暴力等情景,他们可能会从自我的角度理解,把凶残的罪犯当作有胆识讲义气的英雄。这种心理偏差是促成青少年犯罪的诱因。
特别是里面的“英雄偶像”,他们很容易产生崇拜的心理,而且极力模仿他们的装束、行为,沉溺于打杀之中,最后也将自己送上了犯罪道路。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张洁说,现在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等的方式,都能很好地引导青少年,成为他们强大的精神力量。
本报记者 冯超 通讯员 蒲昌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