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照顾老人10年获赠遗产 老人家人称其骗子

2010/9/7 14:13:14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阿才说,最近两年他在深圳打工,偶尔也会到温州看望郑阿婆,两人不时有电话联系。5月13日,阿才到郑阿婆居住的地方敲门,却发现大门紧闭,问了邻居,才知道郑阿婆已于5月5日去世。

  讯 这是一份打印而成的遗嘱,上有立遗嘱人的钢笔签名:“郑**”,时间是2009年3月28日。

  立遗嘱人已去世,照遗嘱持有人阿才(化名)的意思,根据遗嘱,他可获得6.8万元遗产。事实上,郑阿婆与阿才并无亲缘关系,为何要分遗产给他?

  昨天,阿才说起了他跟郑阿婆的交往经过。

  独居阿婆结识三轮车夫

  阿才是瑞安人,今年45岁,2001年,他在温州市区靠骑人力三轮车谋生。郑阿婆家住市区人民路,1929年出生,子女大多在外地,阿婆独居。阿才说,他有一次从温二医门口拉上郑阿婆,送她到人民路。到了楼下,见郑阿婆手上拎着袋子,又说住在5楼,阿才就帮她把东西拎上楼。阿才还把小灵通号码留给郑阿婆,说以后需要三轮车送或者需要体力活帮忙的,可以找他。后来,郑阿婆从医院看病回来,都会给阿才打电话,让他来接。两人慢慢熟悉了。

  阿才说,郑阿婆后来在老人公寓租了两个房间,他也过去照顾她,陪她说话,陪她出去玩。由于在温州赚不到钱,后来阿才陆续到无锡、深圳等地打工。阿才说,2006年,郑阿婆两次生病住院,都是他到医院照顾的。

  阿才说,郑阿婆有医疗保险、退休工资等,在经济上较独立,2005年卖掉了居住的房子,到深圳买房,后转手卖掉,赚了6万元。阿才说,郑阿婆年纪大,买房卖房等事情,都是他帮着忙前忙后的。

  阿婆立遗嘱平分存款?

  阿才说,2009年3月底,郑阿婆给了他这份遗嘱。

  遗嘱内容大致是:“我晚年有时有急病,有3次送进医院住院,靠我外甥阿才护理,因子女不在身边,所以家里事务靠我外甥料理……”郑阿婆在这份遗嘱里说,她有储蓄13.6万元,让阿才与她其中一个儿子毛某某平分,每人各得6.8万元。阿才还出示了郑阿婆的银行回单,余额为13.6万元。

  阿才说,最近两年他在深圳打工,偶尔也会到温州看望郑阿婆,两人不时有电话联系。

  今年4月26日,阿才接到郑阿婆电话,说摔倒了,肋骨疼,想去住院。阿才说在上班,没法马上回温州照顾她,让老人先去住院,然后雇个保姆照顾。

  5月13日,阿才到郑阿婆居住的地方敲门,却发现大门紧闭,问了邻居,才知道郑阿婆已于5月5日去世。

  阿才说,郑阿婆的儿子根本不理他,更没提分遗产的事。

  阿婆家人称阿才是骗子

  昨天,记者电话联系上了郑阿婆的儿子毛某某。一听阿才的事情,他马上就冒火,称阿才是骗子,说自己家被他害惨了,“妈妈年纪大,听阿才唆使,居然把房子卖了,现在只能住亲戚的房子。”毛某某拒绝与记者见面,他对阿才的说法全部否认,更不愿提遗嘱之事。

  郑阿婆所在社区的邻居们说,阿才不定期有过来。但郑阿婆后期都与儿子毛某某一起居住。

  据北京国纲华辰(温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庄志坚分析,遗嘱分三种,自书遗嘱是立遗嘱人自己写自己签名;代书遗嘱是别人代写,立遗嘱人自己签名,需两个以上见证人签名;公证遗嘱,到公证机关公证后有效。照郑阿婆给阿才的遗嘱来看,目前并不确定是否是郑阿婆自己打字而成,所以介于自书和代书之间,这要视立遗嘱人当时是否有行为能力,继承人对老人是否有抚养行为而定。

  本报记者黄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