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达50米的“最牛烟囱”。资料图片
本报通讯员 璐珐 本报驻温州记者 苗丽娜
温州闹市区小南路五洲大厦D幢,有一个烟囱“壁上爬”,从1楼一直爬上12楼,大约有50米左右,被网友称为温州最牛烟囱(本报8月17日A8版曾报道)。该文见报后,引起了温州环保部门等方面的关注。
“一到晚上六七点,黑黑的浓烟就从排烟管里往外冒,油烟味很重。时间一长,上面几层楼的外墙瓷砖都熏黑了,有时候噪音也挺大,影响我们在家休息。”对于酒店在该楼外墙面上搭建的这根长烟囱,楼上住户抱怨不断。
与酒店协商无果后,今年8月,几位住户将酒店诉至温州鹿城区人民法院。
昨天,记者从鹿城法院了解到,一审判决酒店拆除“大烟囱”,恢复原状。
在法庭上,酒店方律师和住户方律师,就“高空排放”是否合法、有没有对住户带来人身、财产安全隐患等问题,展开了辩论。
酒店方称,搭建排烟管道前,在口头上征求过业主意见,但无法提供书面材料。
而法官再问及“是否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时,酒店方回答 “没有”。
温州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建筑物的外墙面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其权利与义务依法由该建筑物的业主享有与承担,其他行为人如要使用该共有部分,须征得全体业主的同意。
鹿城区人民法院提出,酒店未经五洲大厦D幢业主同意,擅自在大厦D幢外墙面上搭建排烟管道,其行为已侵犯五洲大厦D幢业主的合法权益。
法院判决,酒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拆除搭建大厦D幢外墙面上的排烟管道,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