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9月9日电 (通讯员 金国清 傅耕林)季寿斌为了保护田里的庄稼不被野猪践踏,私自架设电网,岂料电死了夜间捕蛙人,不仅因此赔偿了巨款还身陷囹圄。9月9日,季寿斌被福建浦城县检察院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今年37岁的季寿斌是浦城县富岭镇农民。8月中旬,季寿斌看到自己位于富岭镇“东山坑”山垅责任田的稻谷已抽穗,为防止野猪到稻田里践踏破坏,产生了架设电网驱防野猪的念头。8月22日,他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私自沿田埂四周布设电网,并将电网连接到自家的电野猪工具“电猫”上。电网架设好后,既未在周围设置警示标志,也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当晚,电网通电后就电到了一头一百多斤重的野猪,让他很有成就感。到8月29日凌晨,“电猫”又传出报警声,季寿斌以为又有猎物落网,立即满心欢喜地前往查看,却发现邻村年仅23岁的捕蛙人吴某倒在田埂上已被电身亡,不禁呆立当场。当天,季寿斌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协商,季寿斌向受害人吴某的家属支付赔偿金130000余元。
案发后,季寿斌对办案人员表示,他也知道私设电网是违法行为且有伤人危险,也有人提醒过他,但他自己认为稻田偏僻,晚上不会有人去自然也就不会出事,都是侥幸心理害了他。
检察官提示:近年来,随着生态保护工作加强,野猪等野生动物大量繁殖,给农民群众的庄稼和经济林木造成一定损害。部分农民为了保护劳动成果,非法私设电网进行狩猎,导致电死电伤人的事件频频发生,最终结果是害人害己。因此,农民群众要深刻认识私设电网的危害性,防止类似悲剧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