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9月10日讯 (通讯员 蒋艳)2010年8月23日,湖南省永州宁远县公安局将涉嫌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移送宁远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杨某某,女,24岁,17岁打工时开始吸毒,随着毒瘾的加深,精神状况愈来愈差。2010年5月22日16时多,婆婆将杨某某六个月大的儿子李某某抱到卧室,要其看管,十几分钟后,其婆婆发现被害人李某某的脖子被绳子勒住,眼睛上插了一把剪刀,已经死亡,杨某某对亲手杀害儿子的事实供认不讳。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某某系遭他人使用索状物勒颈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经湖南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被诊断为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作案时负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目前该案已报送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