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禅法宣) 佛山一妇女把对“二奶”的气发到无辜的私生女身上,狠心砍下7岁稚童4只手指和大半只耳朵,还用棍子捅伤其***。昨日禅城区法院通报称,该院已对这起备受关注的恶性家庭暴力案件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阿梅(化名)有期徒刑8年。
案情:帮老公带私生女失控伤人
今年元旦晚上7时许,被害人嘉嘉(女,7岁,化名)跟随平日照顾自己的阿姨,去到父亲家,见到了“大妈”阿梅。带嘉嘉的阿姨有事走开不久,阿梅即用一条棍状物体捅嘉嘉的阴部,至其下阴出血。随后阿梅又用菜刀将嘉嘉的左耳耳廓割下,并将嘉嘉的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尾指砍断,把断耳和断指全部丢进自家厕所,冲进下水道。后经法医鉴定,嘉嘉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伤残程度为六级。
医院生疑报警凶手才落网
事后回到家的嘉嘉父亲急忙把嘉嘉送往医院救治,但认为家丑不愿外扬,想撒谎将事情隐瞒下来,然而医生发现可疑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介入侦查后,将被告人阿梅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阿梅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六级伤残,留下严重残疾,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阿梅作案时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阿梅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法院:患有精神病获从轻处罚
本案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阿梅几年前发现丈夫“包二奶”并生下私生女时,就患有应激相关障碍(主要由心理、社会环境因素引起异常心理反应而导致的精神障碍)。此后,阿梅与丈夫一直关系紧张。案发前,阿梅受到自己和亲生孩子患病、一家人外出旅游计划泡汤、自己要帮丈夫带私生女、丈夫对自己的要求不予理睬等多个急性应激事件的影响再次发病,对自身行为的控制能力明显削弱。
法院审理认为,由于阿梅精神病发病与最终的危害行为具有直接因果联系,且对作案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均有认识,事后能够清晰地向公安机关交待作案经过,可见阿梅是受到疾病因素和现实因素的共同影响犯罪的,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不能像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一样,根本不用负刑事责任,但其作为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这类精神病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心理学教授:嘉嘉比同龄人更早熟
事发后,佛山科技学院德育与教育心理教学部副教授仇宇也对嘉嘉进行了画画等心理测试。
仇宇表示,由于没有完整家庭,嘉嘉比同龄人更会照顾自己,同时她还要面对周围人比如“大妈”的冷眼,导致她比一般孩子早熟。
心理测试中,嘉嘉表现的自控能力也非常强,对家庭非常维护。在测试过程中,她能很好地控制情绪,即使表面上看起来很平静,但实际上她会十分焦虑,对他人缺少信任和依赖感。
据了解,当地妇联将继续关注嘉嘉,会在生活和日后的入学等方面给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