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的学生时代,恋爱经历并不少,在国内就有不少女孩追求。但安对未来有想法,觉得既然要出国,最好不在国内留下羁绊。所以,和女孩的交往都很理智地限定在某一个范围,所谓“进可攻,退可守”。当然,去了美国,和国内女孩的交往自然断了。
初到美国的安,自有一番雄心壮志,知道一个穷学生不会有什么好价钱。再加上
留学生中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女孩本来不多,且大多名花有主。那些没有男伴的女孩在他眼里又不值得追求,一来二去,直到工作了,三十多岁还是单身。
国内的父母早就急得不行,催他赶紧找对象。安也觉得自己该结束单身了。和第一任妻子是在公司的一次活动中认识的,是个蓝眼睛的美国女孩,漂亮单纯,也很个性。交往的时候甜甜密密,一起滑雪,一起野游,很是投合。安也犹豫过,觉得不同的文化背景生活在一起会不会有困难?但那时爱意正浓,觉得一切都可克服,不到一年就结婚了。
婚后前半年还好,偶有磕碰安也觉得正常。本来嘛,两个毫无血统关系的人组成一个家庭,哪能事事都顺?但渐渐的问题来了,女孩爱享受,爱花钱,属于“月光族”,她从小长在美国,衣食无忧,一切都来得很容易,觉得用不着为将来想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