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他陆陆续续见了一些女孩,二十多岁三十岁上下。他的要求很简单,英语要好,毕竟要带出国,要能够交流,语言不能从头训练。再就是相貌。不是自然接触产生的感情,凭什么交往下去呢?赏心悦目是必须的。
安谈不上漂亮,但个子高,很帅,四十岁上下,事业成功,脸上带出的自信颇有底气,自然也成为吸引女孩的魅力。他看得出不少女孩都喜欢他,希望嫁给他。中国是个重男轻女的国家,安看过不少报道,不少家庭在怀孕时知道是女孩会要求终止妊娠。但说也奇怪,国内的婚姻市场总是女性多于男性。二十多岁的男人要找二十多岁的女孩,三十多岁的男人要找二十多岁的女孩,四十多岁的男人还要找二十多岁的女孩。
安要找的当然是二十多岁的女孩。
他也就找到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
女孩很漂亮,走到哪里都有“回头率”。样子很甜,很会讨男人喜欢。也有朋友劝安,太漂亮了有风险,带到美国万一跑了怎么办?
安也不是没想法。他手中的美国籍,在中国是个好价码,但到美国到处都是地地道道的美国人,根本算不得什么优势。再者,他虽有十多万美元的年薪,折成人民币是个不小的数字,但在美国,不仅消费高,税也高,再除去保险等等杂七杂八,生活并不如想像的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