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挟持女子三天 多次殴打强***拍**照威胁

2010/9/21 17:09:10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通讯员 曹齐亮 胡朝勇)将女孩约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三天,期间使用语言威胁,暴力殴打,强拍裸照,实施强奸,威逼卖淫,抢劫财物,采取各种残忍手段摧残该女,致使女孩昏迷二次。4月9日,孙又开车将陈带到开封市玻璃厂家属院她的临时住处,将陈的衣服扒去,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河南9月21日电 (通讯员 曹齐亮 胡朝勇)将女孩约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三天,期间使用语言威胁,暴力殴打,强拍**照,实施强***,威逼卖淫,抢劫财物,采取各种残忍手段摧残该女,致使女孩昏迷二次。2010年9月5日,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以强***罪依法提起公诉的孙宏超,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10年4月7日,孙宏超将与其中断来往的女子陈某(22岁)约出,将其带到开封市新华宾馆316房间将房门反锁,强行脱去陈某衣服,强迫陈某摆各种姿势,供孙拍**体照片,还用c.y“苍蝇水”硬灌陈某喝下,强行与陈某发生了性关系。随后,孙宏超逼问这几天为什么故意躲他、不见他,并用手掐陈某的脖子,至其昏迷。后又掐其人中后,陈某才苏醒。

  4月8日中午,孙宏超又开车将陈某带到开封县一家理发店,在店门口的车上,因发现陈某换了手机卡没告诉他,就用拳头击打陈的头部,并拿匕首威胁,将车开到开封县城西一路边,用拳头、巴掌、鞋底殴打陈的头面部,用打火机烧陈的头发,用烟头烫陈的左***,又将陈某打昏,孙用矿泉水将其浇醒,将陈的黄金项链、黄金戒指、钻石戒指、数码相机拿走。之后,又开车将陈带到开封市京西花园小区孙的住处,强迫陈给其写下五张共计17万元的欠条,并利用该欠条和**照对陈进行威胁,并又强行与陈发生了性关系。

  4月9日,孙又开车将陈带到开封市玻璃厂家属院她的临时住处,将陈的衣服扒去,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陈哀求孙放其回家,孙不同意。4月10日上午,陈又提出回家,孙要求陈必须答应3日内回来找她,然后去当小姐卖淫挣钱给他,如果不来找他,就把陈的**照贴到陈的家门口,并用欠条到法院告陈某让其还钱,还让陈某家破人亡。在陈某被迫答应并写下同意卖淫规定书后,又强行与陈某发生了性关系,还要走了身份证和手机卡,才放陈回去。陈回家后与家人一起报案。经鉴定,陈某的伤为轻微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