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9月25日电 (通讯员 周利)随着交通业的迅速发展及市场行业管理的滞后,市面上出现越来越多的黑车及黑的士,搭乘黑车或黑的士的市民也随之增加。2010年8月27日,湖南省株洲市一女子就因误乘黑的士,被黑车司机及躲藏在后车厢的同党抢劫现金11200元,并被拍**照威胁其不准报警。2010年9月21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犯罪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苏某。
犯罪嫌疑人苏某,男,现年33岁,小学文化,无业,湖南省株洲市人。2002年,苏某曾因犯抢劫罪被某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2010年3月份,苏某驾驶其兄给他购买的一台红色夏利小轿车在株洲市火车站附近搞黑的士营运。但是由于其沉迷赌博,日常开销比较大,就和邻居兼牌友的陈某(在逃)商量将车伪装成的士专对女性乘客进行抢劫。为此,陈某买来了的士上摆放的的士专用空车灯,还用白色薄盒子纸在上面描上数字伪装车牌,苏某则准备了衣服布条用来蒙住女乘客的眼睛和绑手。
2010年8月28日晚上7点多,犯罪嫌疑人苏某、陈某将牌照进行处理后伪装成“出租车”窜至株洲市石峰区响石广场附近寻找“对象”,苏某负责驾车,陈某躲藏在后座准备对上车的乘客进行抢劫。不久,两人就发现正准备乘坐出租车的受害人周玉,苏某驾车停靠在周玉身前,周玉随即将该车当作出租车上车乘坐。周玉上车后不久,躲藏在后座上的陈某突然从周玉身后勒住其脖子,然后伙同苏某共同控制其手、脚,并威胁其不要反抗。随后苏某、陈某又将周玉的眼睛蒙住,对其双手进行捆绑,然后驾车将其带至株洲市天元区石峰大桥西头桥下,对周玉进行抢劫。在抢走周玉包内11200元现金后,苏某又以暴力相威胁给周玉拍了**照,恐吓其如果敢报警,就将其**照公布到网络上去。之后苏某、陈某驾车到郊外将周玉丢弃后逃逸。
检察官提醒市民:为了您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出行乘车请一定要选择有营运资格的交通工具,不要给犯罪分子任何作案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