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2月22日从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一男子为了弄些钱花,竟然“绑架”自己4岁的外甥女,在向妹妹索要赎金1.2万元后被警方抓获。
犯罪嫌疑人苏某曾因盗窃罪于2001年被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11年10月底他到酒泉,没找到工作,身无分文,就想着怎么向家里人弄些钱花。2011年11月16日凌晨零时许,苏某预谋后到其妹妹家,16日20时其妹离家去上班,家中只剩苏某和外甥女马某(4岁)。苏某将外甥女哄骗出家门,然后找到认识的一足浴店女子以“帮忙带孩子”为由,将外甥女藏在肃州区一足浴店内。然后苏某以外甥女为要挟,向妹妹索要赎金1.2万元,并威胁如不付钱就不将其女儿送回。苏某在得到妹妹的1.2万元赎金后,将外甥女送回。挥霍部分赃款后,苏某被***抓获,追回赃款11020元并返还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