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擅住未竣工宿舍煤烟中毒身亡

2010/9/29 13:13:14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马婷 通讯员肖芳)种牛场宿舍还没建好,偏要住进去,30岁的王军在宿舍内煤烟中毒遇难,其妻子告上法院要求种牛场赔偿,法院判定种牛场无责。昨日,记者从沙区法院了解到,2009年12月7日凌晨2时,王军和两名雇工住在长胜大队新建的种牛场宿舍内,由于房屋尚未竣工验收,烟囱排烟不畅,王军和其中一位雇工煤烟中毒不治身亡。

  本报讯 (记者马婷 通讯员肖芳)种牛场宿舍还没建好,偏要住进去,30岁的王军在宿舍内煤烟中毒遇难,其妻子告上法院要求种牛场赔偿,法院判定种牛场无责。

  昨日,记者从沙区法院了解到,2009年12月7日凌晨2时,王军和两名雇工住在长胜大队新建的种牛场宿舍内,由于房屋尚未竣工验收,烟囱排烟不畅,王军和其中一位雇工煤烟中毒不治身亡。

  随后,王军的妻子来到乌市沙区法院,将长胜大队告上法庭。她说,出事前5天王军刚到种牛场,与长胜大队达成每月50元的租住协议,作为出租方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出租给自己的丈夫,并造成其死亡的严重后果。她要求法院判令长胜大队赔偿丈夫死亡赔偿金、儿女抚养费、丧葬费等共计69万余元。

  长胜大队称,牛舍和宿舍都是半成品,没有交工,没办法使用居住。王军没有经过同意擅自将牛赶到未建好的牛舍里,私自住在未建好的宿舍里,长胜大队干部发现后,曾批评王军,并提醒过王军要注意煤烟中毒。

  法院审理中认为,王军未经同意,擅自搬入还没有竣工验收的宿舍居住,经查明在事发前天,长胜大队负责人曾发现并对王军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王军回家居住,但其没有听从劝阻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王军在这起事件中存有过错,应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