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房琳 通讯员 李剑
阅读提示:10月22日下午,本报曾两次报道的灵宝市金源桐辉精炼有限责任公司保安刘晓辉盗窃公司金库一案,由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在灵宝市法院公开审理。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刘晓辉盗窃金条775根,共计51195克,价值1254万元。当庭没有宣判。
新闻回放:
2月23日9时许,灵宝市金源桐辉精炼有限责任公司地下物资仓库发生一起重特大盗窃案件,金条50多公斤被盗。案发后,警方迅速锁定,该公司保卫科值守班长刘晓辉存在重大作案嫌疑。2月23日晚,三门峡市组织1500名***开展集中清查统一行动,发现并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逃跑轨迹。2月26日下午,刘晓辉在山西省临汾市一小旅馆内被擒获,被盗黄金和部分变现赃款被当场缴获。
重新认定被盗金条重量
为51.195公斤
案发初期,警方初步侦查得知刘晓辉盗窃的黄金金条为765根,总重50.224公斤。经过公安和检察机关的进一步调查,在本次公开审理中,公诉机关将盗窃数额重新认定为金条775根,共计51195克。公诉人称,盗窃金条数量之大、价值之高堪称全国之最。
公诉人在庭审中称,2008年10月以来,刘晓辉先后借贷20余万元用于买“黑彩”,出现亏损无法偿还,遂产生盗窃念头。2010年2月23日,刘晓辉作案后,窜至山西省,将其中15根金条出售。
公诉机关认为,刘晓辉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晓辉在归案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并经查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系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当庭念悔过书,
含泪对亲人
在审判长要求被告人做最后陈述时,刘晓辉掏出自己写的一份悔过书当庭宣读。
悔过书
想想公司领导多年对我的关怀和培养感到非常内疚,想起母亲20多年来对我的养育之恩,我已无法报答,深感后悔,这一切都是因我的可耻行为所造成的。我对盗窃事实没有任何辩解。我希望尊敬的法官念我在归案后,积极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又能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且是因为给母亲治病和急于归还我买“黑彩”所欠下的巨额债务才产生的盗窃动机犯下的可耻罪行,我又是初犯,能给予我宽大处理,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休庭后,刘晓辉在和亲人相见时,相拥痛哭。
法院将经过庭审和相关调查核实后,择日宣判。
线索提供 刘卫龙 赵富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