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记者 汪佳 通讯员 周律如
时报讯 16年前,抢劫分得200元,潜逃异地不敢回家。期间,娶妻生子,为给“妻子”一个名分,16年后终于自首,取保候审后与妻子来到民政局领证。
1994年,当时楼某是名19岁青涩小伙。当年11月某日晚上,楼某和另外两个朋友周某、陈某合计拦车抢劫。当天晚上,三人手持木棍、西瓜刀等工具,在家附近的公路边抢劫了两辆过路货车,共抢得现金3000余元,其中楼某分到200元。
属地警方立即铺开大网展开调查,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楼某选择了出逃。
随后,当地缙云县公安局新建派出所的***每年过年都到楼某家中打探楼某下落,可自打出逃后,楼某从未回家与家人过过团圆年。
逃亡开始,楼某先后在广东、广西等地以替人养鸭为生,最后在永康一家铸钢厂落脚。转眼到了适婚年龄,2002年,他结识了女孩刘某,之后两人同居并很快生了一个儿子。可这8年来,他却始终心怀愧疚,因为欠着妻子一本爱情证书——结婚证。这种愧疚成了一种压力,压得他透不过气来。
今年10月11日,楼某终于在这一天选择了面对,选择了解脱,他从永康来到缙云县公安局新建派出所。
“我是来自首的!”35岁的楼某,两边的鬓角已长满白发,头顶的头发掉得厉害,面对***,他泪流满面地说出了埋藏心底16年的那句话。
自首的同时,他提出一个要求,要求给妻子一个真正的名分,去办理结婚证书。
10月12日,楼某被缙云县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
取保后,楼某在派出所办理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几个工作日后,25日一大早,拿到身份证后,楼某便和妻子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