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马喜生 通讯员/廖蔚) 20岁女子与有妇之夫有染,得不到名份后与新欢一同绑架旧爱,要求支付2万赎金。被绑者家属果断报警后,女子两天后落网,目前被指控绑架罪。
今年,20岁的贵州女子骆某妹在东莞打工时认识了同厂的甄某。甄某是有妇之夫,但仍与骆保持着情人关系。2010年4月下旬,骆某妹离厂后前往常平镇,并与李某焱(另案处理)交往。骆某妹跟李某焱谈起其作为别人情人的经历,认为甄某对她很不公,于是与李某焱、“老表”(在逃)、涂某羽、李某勇和徐某羽密谋,把甄某骗入t.q圈套,再暴力勒索钱财。
4月30日21时许,骆将甄骗到住宿出租屋里。两小时后,自称为骆某妹丈夫的李某焱和其他4人冲进房间,把甄控制住,还将把殴打了一顿。李某焱自称被戴了绿帽,并且已经致使骆某妹怀了孕,向甄某利勒索2万元。甄在威迫下联系了表妹夫,表妹夫又将“丑闻”转给告给甄的妻子,两人商量后果断报案。
随后,李某焱等人不停地打电话威胁甄的妻子和表妹夫,声称不给钱就撕票,并要求将2万元赎款汇进银行账号内。双方讨价还价将赎金减到1万元,并由甄某妻子一人将钱送到常平镇。接着,李某焱等人不断变换关押地点,最后将甄某关押到常平镇好运出租屋301号房里。
5月1日凌晨,钱送到常平,李某焱安排同伙李某勇、徐某洪和涂某羽3人去火车站广场收款,可是找不到人。警察已经盯上了这伙人的行踪,10时许,公安机关抓到骆某妹等4人,解救了甄某。
不久,骆某妹、涂某羽、徐某洪和李某勇被检察院指控绑架罪并追究其刑事责任,案件近日将作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