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认不是一个滥交和随便的人,平时对付客户或者其他什么人的骚扰也能巧妙应对,这一次,我知道自己动心了,那一刻,我是万分真诚的。很久很久没有想做一个男人的“女朋友”了,不想属于哪个男人,也不想指望哪个男人属于我。但是靠在他身边,我真的动心了。或许这就是男人与女人的不同,男人始终用下半身思考,而女人…
我甚至总在想,即使是“小姐”也会有对客人动心的时候吧。他是个矛盾体,瞬间深不可测,瞬间像孩子一样让我想把他拥在怀里亲吻他,他瘦瘦的,很瘦很瘦,皮肤是忧郁的苍白色。他央求我那晚留下来,我用最后一点理智拒绝了,因为第二天要上班,一早还有个例会,办公室的眼睛耳朵们如果发现我穿着和前一天一样的衣服外加一身烟味上班,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除了仅存的一点理智,那时候,我是不想离开的,不想从他修长完美性感的手里抽回自己的手,就那样感受享受着他手和唇的温度,听他讲他小时候的事,讲他的快乐与烦恼。
和我之前想象的一样,他的生活与我的生活完全没有交集,他的生活那么极端那么边缘,而我,朝九晚五,出入设在星级酒店的写字楼,日复一日,但是那一刻,我真的觉得,纵然是这样,又怎样呢,我愿意简简单单谈一场恋爱,就是没有结果又怎样呢。甚至设想着帮他收拾屋子,等他下班,陪他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