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的父母也知道了,自然不同意我们在一起,更何况我还没有离婚!闹的乌烟瘴气。就这样三年过去了,我和这女孩吵过、闹过,可她从来没有背叛过我。我们打过、也合计着一起私奔过,我们谁也没有抛弃过谁!无论我多贫穷,无论我多邋遢。如果当初只是为了寻找一丝寄慰的话,那现在我对她只能用爱来表达我对她的歉意!今年我33了,还是一事无成,女孩26了,是一名护士,我每月的工资不及人家工资的零头。我可能什么物资上的东西也给不了她,至少我应该对她给予我的这份感情和等待有个交代!
可现在问题来了,当初为了孩子能在一个大点的城市接受良好教育,我的家姐给我和妻子买了一处房产,这房产只是为了给孩子变更户口才买的,合计着变完户口。如果我们有打算全家过来的话,这房子暂时就不办过户了,直接借给我们住,这样一家人少些麻烦!可没想到中途出现了这些事!过户是需要我们夫妻都认同的条件下才可以的。妻子觉得很委屈,我可以理解,那总不能拿着不是我的东西给她吧!(我家姐平时就很照顾我,现在我的儿子、父母都在她家寄住,平时还要给我买衣服,零花钱,我怎么能这样对待她呢。家姐的条件比我好很多,我才知道100元的时候,家姐就已经奔10万了,我现在知道1000元的时候,她已经奔百万了,我们之间就这么大的差距,我想赚些钱,我不怕吃苦,也有点头脑。我想和家姐借点钱,做点至少可以养活自己的买卖,可这种情况怎么张嘴啊?)最近,我和妻子交谈过,我们一致认同没有感情了,已经完全破裂。她同意不要房产,只需在老家借个房子,给她母亲居住。我和家人都同意这些,就在我们谈话的时候,那女孩来电话了!这个举动激怒了妻子,当即改变主意,提出三个条件:1、起诉离婚;2、等她找到合适的归宿,再离;3、把那女孩叫过来,当面谈清楚。女孩同意见面,可妻子又变卦不见了。现在就是一点,爱怎样就怎样,就是不离!